湖北多部门联合加强旅游景区防雷安全工作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4/5/19 10:25:54 热度:1131℃
5月4日,湖北省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旅游景区(点)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三个方面加强全省旅游景区防雷安全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防雷减灾,严格执行防雷安全法规。《通知》要求,新建、扩建、改建旅游景区及大型露天游乐设施的防雷安全装置必须和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前要组织进行雷击风险评估,严格执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定期检测和雷电灾害报告制度。
二是强化防雷安全公共服务,提升防雷减灾意识和能力。气象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门针对旅游景区(点)的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及时发布雷电预警信号,旅游景区在出现雷雨天气时及时关闭有关服务项目,组织游客安全疏散。安监、旅游、气象部门要监督指导当地旅游景区建设雷电预警系统,设置防雷安全警示标志,在游客密集场所增设防雷设施,在重要旅游景点建设防雷避灾场所,开展有关防雷减灾法律法规、防雷科普知识宣传和防雷应急演练。
三是加强防雷安全综合监管,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安监、旅游部门要把旅游景区的防雷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中,主动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旅游景区防雷装置检测和维护、新建项目防雷设施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安全科普宣传及从业人员防雷安全知识培训、旅游景区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类雷电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将事故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是高度重视防雷减灾,严格执行防雷安全法规。《通知》要求,新建、扩建、改建旅游景区及大型露天游乐设施的防雷安全装置必须和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前要组织进行雷击风险评估,严格执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定期检测和雷电灾害报告制度。
二是强化防雷安全公共服务,提升防雷减灾意识和能力。气象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门针对旅游景区(点)的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及时发布雷电预警信号,旅游景区在出现雷雨天气时及时关闭有关服务项目,组织游客安全疏散。安监、旅游、气象部门要监督指导当地旅游景区建设雷电预警系统,设置防雷安全警示标志,在游客密集场所增设防雷设施,在重要旅游景点建设防雷避灾场所,开展有关防雷减灾法律法规、防雷科普知识宣传和防雷应急演练。
三是加强防雷安全综合监管,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安监、旅游部门要把旅游景区的防雷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中,主动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旅游景区防雷装置检测和维护、新建项目防雷设施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安全科普宣传及从业人员防雷安全知识培训、旅游景区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类雷电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将事故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